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在主管经理领导下,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公司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宗旨,开展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实践教学的研究和论证,在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等方面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宗旨:加强协调,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促进教学,共同发展。
第三章 机构组成
第三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学院实验室建设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下设专业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由各相关学院的经理或副经理、热心中心建设的专家和中心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日常事务由经济管理分院负责。
第五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根据实验室建设的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全体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议。
第四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六条修订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工作章程,确定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第七条起草中心重大实验教学改革方案、各实验分室的建设发展规划。
第八条开展中心实践教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研究。
第九条检查实践教学质量、中心实验室建设的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条组织专家和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有关人员参与中心实验室建设的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起草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工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迎接上级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观摩实践教学,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有计划地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考察和横向交流,了解兄弟院校实验室建设经验。有计划地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参加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进行调研,跟踪实验室建设改革动向和发展方向。
第十三条研究探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总结交流实验室工作经验,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发展。
第十四条开展实验室使用效率的分析和研究。
第十五条研究探讨实验室管理体制、规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参与实验室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积极配合学院团队建设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教材建设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教务处、科技处等组织开展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软件的建设和评优工作。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中心精品实验课的建设和评估、验收。
第十八条为学院实验室建设提供建设、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从学院发展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秉公办事,积极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实验室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出注意,想办法,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活动经费由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实验室运行费提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在主管经理领导下,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公司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宗旨,开展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实践教学的研究和论证,在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等方面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宗旨:加强协调,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促进教学,共同发展。
第三章 机构组成
第三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学院实验室建设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下设专业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由各相关学院的经理或副经理、热心中心建设的专家和中心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日常事务由经济管理分院负责。
第五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根据实验室建设的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全体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议。
第四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六条修订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工作章程,确定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第七条起草中心重大实验教学改革方案、各实验分室的建设发展规划。
第八条开展中心实践教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研究。
第九条检查实践教学质量、中心实验室建设的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条组织专家和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有关人员参与中心实验室建设的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起草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工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迎接上级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观摩实践教学,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有计划地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考察和横向交流,了解兄弟院校实验室建设经验。有计划地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参加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进行调研,跟踪实验室建设改革动向和发展方向。
第十三条研究探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总结交流实验室工作经验,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发展。
第十四条开展实验室使用效率的分析和研究。
第十五条研究探讨实验室管理体制、规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组织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成员参与实验室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积极配合学院团队建设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教材建设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教务处、科技处等组织开展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软件的建设和评优工作。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中心精品实验课的建设和评估、验收。
第十八条为学院实验室建设提供建设、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从学院发展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秉公办事,积极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实验室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出注意,想办法,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活动经费由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实验室运行费提供。